当前短讯!石狮全面部署防暑降温工作 高温作业职工可领5个月高温津贴
来源:石狮日报    时间:2023-06-30 1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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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温逐日攀升,在炎炎烈日下工作,对高温作业职工而言是一大“烤”验。日前,石狮市总工会发出《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全市防暑降温工作。《通知》明确,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石狮职工,自5月起开始领取高温津贴,且连发5个月。

防暑降温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职工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性中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所造成的危害,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权益,《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工会防暑降温工作。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措施。要突出重点人群,扎实开展“夏送清凉”活动。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能力。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要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等法律法规,有效预防群众性中暑事件。要督促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省人社厅等六部门《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3号)的要求,对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劳动者,5月份应当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6—9月份应当按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具体标准为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60元;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12元。

此外,针对夏季露天作业的物流、电力、建筑、环卫等高温作业场所的从业人员,以及农民工集中的行业领域,《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积极开展“五送活动”(送清凉物资、送政策宣传、送健康体检、送法律维权、送健康培训)。要积极拓展职工之家、司机之家、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等职工服务阵地功能,切实解决高温天气户外作业职工“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如厕难”等实际困难。

(记者 庄玲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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